一、贷款领域、比例及条件
(一)贷款领域及比例
1、奥地利政府贷款可以提供进口设备的100%的融资。
2、贷款采用奥地利采购方式,其60%必须用于购买奥地利设备,40%可以采购第三国设备,可以完全是中国设备。
3、奥地利政府贷款的支持项目为环境保护项目(供水、污水以及垃圾处理)、教育、农业开发、森林保护、基础设施、医院建设、市政建设等公益性项目。
4、贷款项目金额一般不低于150万欧元。
(二)贷款条件
A类
贷款期限:20年(包括2年的宽限期)
宽限期:2年
利率:1.65%/年(固定年利率),每季度末到期应付
信贷保险费:约0.580%/年,(奥地利控制银行(OKB)的保险费(预示的)
信贷保险费支付方式:
a)按4.37%费率一次付清
b)按0.580%固定年费率支付,按2年提款期计算,每季度末到期付(提款期的保险费预先支付)
还款:全部款项在2年宽限期后18年内的宽限期及分36次等额的,连续的,半年一次的还款。
无偿赠予成分:高于35%。
B类
贷款期限:20年(包括2年的宽限期)
宽限期:2年
利率:2.15%/年(固定年利率),每季度末到期应付
信贷保险费:约0.609%/年,(奥地利控制银行(OKB)的保险费(预示的)
信贷保险费支付方式:
a)按5.24%费率一次付清
b)按0.609%固定年费率支付,按2年提款期计算,每季度末到期付(提款期的保险费预先支付)
还款:全部款项在2年宽限期后23年分46次等额的,连续的,半年一次的还款。
无偿赠予成分:高于35%。
二、借贷程序
国内项目单位首先通过各地发展改革委员会,向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理好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手续并通过各省财政厅,向中国财政部国债金融司提出使用政府贷款的申请。国家发改委及财政部审核后,向奥地利负责对外提供政府贷款的部门-联邦财政部提出项目申请,经批准后由中方用户的代理进出口公司与奥地利进出口商进行技术交流,谈判买卖合同,最后由愿意承担转贷业务的中国一流银行与我行签订贷款协议。自此买卖合同生效,双方执行合同。
我行接受的作为政府贷款转贷银行的中国一流银行目前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